雪融春暖清明时,一花一树寄哀思。2022年清明节将至,集团纪委特向集团全体干部职工送上节日“纪”语,提醒大家在踏青寻春、缅怀先人之际,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认真遵守相关纪律规定,坚持移风易俗、勤俭节约、保护环境、低碳祭扫、廉洁出行,坚决做到“八个严禁”,让清明节更加“清明”。
一、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二、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住宿等活动
三、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名贵特产等
四、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搞低俗奢侈祭拜,借祭扫名义大操大办甚至借机敛财
五、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以及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一切费用
六、严禁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家庭美德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
七、严禁值班值守人员脱岗、空岗、漏岗或酒后上岗
八、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集团纪委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畅通监督渠道,受理群众举报,对节日期间干部职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疫情防控要求的,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责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不断巩固集团作风建设成效,确保清明节更“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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